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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新乡学院招聘教师70人,有编制!只需面试
日期: 2018-07-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了切实做好新乡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 〔2015〕 55号)等省市相关政策和《新乡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方案》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乡学院位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原城市群核心区重要城市之一、豫北历史名城新乡市,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已有69年的办学历史,201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获得“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典范高校”、“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优秀单位”、“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高校行风评议先进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等30余项荣誉称号。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新乡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检委(监察处)、组织部、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及解决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任副主任;主要负责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核组织、手续办理等具体工作。纪检委、监察处负责对招聘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

三、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计划一览表》。未列计划的专业有合适人员可以调剂引进,已列专业计划完成后,若遇优秀人员,可突破招聘计划引进。

四、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博士研究生学历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指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办法:报名者于正常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任职资格证、职称聘任证、荣誉、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到新乡学院人事处报名,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新乡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信箱:xxxyrsc@126.com。

2.报名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新乡学院行政楼人事处。

3.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资格审核工作由新乡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新乡学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辨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所有应聘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三)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体检工作由新乡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乡学院网站上同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任与待遇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学院提出拟聘意见,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岗位认定。相关待遇按《新乡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10号)执行(详见新乡学院人事处网站)。

六、信息查询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乡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682565。

七、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取消报考资格,并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由新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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