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刚入职时工资也是三千,但第二个月就涨到了八千。因为每次老板要的文案,我不仅写到位了,还会拿出两个以上的版本让他挑:一个是按他的要求写的,其它则是我建议的方案。
当时的我没有去想其中的诀窍,只是因为喜欢写作,就会琢磨怎样写会更好;又因为珍惜自己的文字,所以觉得出自我手的文字,都关系我个人的品牌,于是很用心。在我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带过二十多个中文研究生后,才发现这种态度很稀缺。那些比一般人多念七年语文的人,竟连自己写的东西都不愿多看一眼,文字、标点、语法的错误触目惊心,对相关的知识背景一无所知,更别说去关心版式好不好看,配图美不美了。
他们关心的是要不要加班,而想做好文字工作的人,是不会去考虑这件事。因为打磨文字所下的功夫,是看不到底的——不然曹雪芹也不会“加班”十年,还写不完一部红楼。试问,要做好哪项工作不是如此?以“要不要加班”来评价一份工作好不好的人,绝不是企业需要的人才,因为他对工作的态度就是“做了”而不是“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