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9级普通全日制学生已入校完毕,原则上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不允许进行专业调整;因专业填报失误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专业的同学可以依据《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11月12日——11月15日为政策宣讲;11月18日——11月22日为各学院审核时间;11月25日——11月29日为学校审核时间。
二、申请条件
1.提出专业调整申请的学生必须为我校“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普通全日制学生。
2.对口升学、对外合作办学、专升本、五年一贯制等特殊形式招录的学生不得进行专业调整。
3.原则上一年级以上学生不得申请专业调整。
三、学院审核(11月18日——11月22日)
1、录取学院要认真组织,耐心宣传,要让学生详细了解被录取的专业,严格控制专业调整人数,避免学生盲目选择转专业,特别要考虑本专业的师资以及学生数量,慎重处理。
2、有意调整专业的同学,必须由本人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表1)(以下简称《申请表》)。
3、学生将《申请表》交于录取学院审核。首先由录取学院负责审查学生的资格并审核转专业理由是否合理、充分。审核同意后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分别送交转入学院审核。
4、转入学院审核。同意接收的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根据专业设置、教学需要等要求无法接收的退回录取学院。
四、学校审核办理
1、11月25日前录取学院负责将《申请表》汇总电子版(附表2)发送至学籍科审核。
2、复审通过的学生学生处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分别反馈至学生转出、入学院备案。由录取学院负责将通过学校审核的《申请表》携带至学生处盖章。严禁私自接收学生到转入学院上课。
3、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学校审核将直接撤销不予办理。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不再受理撤销申请。
五、望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宣传、审核、办理。
学生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