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期满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